原来,世上有很多人的愿望是不能被满足的。

简单来说,当一个贫穷的小孩拼了命将脸粘在透明玻璃橱窗上,眼定定的望着窗内的玩具,就算他的眼珠被玻璃压爆了,玩具也不会属于他。

除非他有钱,或者有人会想做点善事积福,好心的买下玩具送他。

要不然,最后的方法就是偷了。

任何超越人类世俗籓离的行为,可以被定为犯罪。

偷,是犯罪。

是普通人(需求长期被满足的人)不会干的事吧。

至少我了解到,偷窃小孩的快乐不是直接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上。

谁会因为玩具店少掉一个玩具而伤心泪涕?

玩具店老板的眉毛也不会因此不小心掉了一根。

 

两父子强奸一个两岁多的女婴,是我昨天看到的新闻。

篇幅不到,大概是整面的二十分之一罢了。

也不是没看过这种新闻,只是觉得同情心与年龄成反比,麻木感反而与年龄并肩而行。

犯案父子的动机似乎已超越了性满足的的那一层面,进而跳跃到需要心理学家去研究的变态行为。

为什么是一个意识还没成熟的女婴,而不是少女或健全的女人?

要我猜测的话,可以是:

1.没钱找妓女,又不敢或没胆招惹成熟有意识的女人。

2.找不到可以上的动物(农场主人的福利)。

3.当下被三级片蒙蔽双眼欲火焚身,任何符合条件的物体都可以是发泄工具。包括女婴。

4.想寻找另类的刺激,对女人及动物都失去了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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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需要的不过就是一个可容纳阳具的东西吧。

深雪在树熊病患者的书写过一个时时与高脚杯做爱的人,反而面对真人时毫无性趣。

只要他们不去伤害人,我可以将家里所有管状的物品送给他们。或许会比他们被送入监狱还能解决问题。

谁能担保他们被关了十几二十年能改过自新?

你问我会在二十年后开始喜欢上如斯臭的江鱼子吗?

我会答不知道。难保二十年后你在街上看见我在生嚼江鱼子呐。

对付思路跳脱常理规范的人,要用对平常人都不会使用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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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以为我很厉害,只是说说罢了。

 

饭岛爱竟然自杀死了,哪里可以重温她拍过的A片?

默哀~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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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